您的位置  汽车百科

西充:一起交通事故四个家庭“受害”

近日,在多方调解下,西充县一起长达一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终于案结事了,但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却有三个被告、四个家庭“受害”,教训十分深刻。

2018年10月,尚未成年的陈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在西充县城某街道将一老人邓某撞伤,邓某受伤严重,先后辗转于西充县人民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治疗,医疗费甚高,经司法鉴定两处十级伤残。四川省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6月,因事故损害赔偿未能协商一致,邓某将陈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经查,该辆摩托车是由杨某从车主林某处借来,然后转借给陈某使用。林某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摩托车出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杨某;杨某将车辆转借给未成年的陈某,并默许其无证驾驶;被告陈某无证驾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上述三人均成为该起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由于陈某尚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判决陈某的监护人陈某伟、赵某共同赔付邓某44007元,杨某、林某各赔付14410元。判决生效后,各被告因为对赔偿持有异议或经济困难均未履行赔偿义务。2020年4月16日,在多方调解下,林某、杨某支付全部案款,陈某的监护人陈某伟、赵某也按和解协议支付部分案款。(文/何庆文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