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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股票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0.014%

516,672,100

1

1

156,000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2010年9月13日

5、境外法人持股

2

占总股本比例(%)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1

5.2%

三、股份总数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4年6月5日;

-120,000

45,320,700

序号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2007年11月7日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电话:欢迎

0.04%

原法人股股东广东省汽车贸易中心法人主体资格注销,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股于2012年4月过户给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9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6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5、垫付对价情形及情况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7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834%;

持有人名称

2,541,900

0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合计

28.32

1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20,000

7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863,214,000

4.72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5

特别提示

2007年2月15日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0.01%

王振义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0.0695

6

履行股权分置承诺:所持江铃汽车股份自股权分置实施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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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2,385,000

-600,000

2006年1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0.0695

1、股权分置对价方案概述

840,000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注销

0.0139

2、通过股权分置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6

59.86%

王振义

序号

120,000

1、按承诺履行。

股份比例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履行股权分置承诺:所持江铃汽车股份自股权分置实施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120,000

股份类型

1、国家持股

39.85%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268,130,600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该股东已向江铃控股了股权分置时其代为垫付的对价,并已取得江铃控股的书面同意。

司法裁决过户

99.79%

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9.85%

2、该股东已向江铃控股了股权分置时其代为垫付的对价,并已取得江铃控股的书面同意。

7、内部职工股

100%

0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0.0834

100%

36,000

√是■否;

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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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2013年4月24日

数量(股)

720,000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4年6月4日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2011年10月20日

23.60

2、国有法人持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数量(股)

517,392,100

0.28%

股份数量(股)

持有人名称

√是■否;

√是■不适用;

2009年5月20日

0.1%

2008年4月3日

120,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5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6、境外自然人持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0.21%

861,392,100

84,085,700

原法人股股东西安零伍物资供应协调中心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股于2013年6月经司法裁决过户给王振义。

0.0697

0

0.0836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20,000

0.0139

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3

七、其他事项

2006年2月13日。

8、高管股份

√是■否;

863,214,000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6月5日。

2

0.00%

0.0834

八、备查文件

-720,000

占总股本比例(%)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江铃汽车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99.71%

以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股权分置实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股股东获得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现金为对价安排,送出现金总额为15,758.40万元,其中12,712.56万元由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承担,其余3,045.84万元由江铃控股单独承担,这样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数量为13.40元。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20,000,占总股本比例为0.0834%。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5

31.06%

3、股权分置方案实施日:

0.0139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情况

序号

59.94%

600,000

序号

120,00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60,672,1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4、其他

股份比例

600,000

1,821,900

1

0.21%

本次变动数

0.0278%

336,000

3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江铃控股对股改实施方案表示反对意见和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东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和王振义已向江铃控股了代为垫付的对价,江铃控股已致函本公司书面同意解除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和王振义所持有江铃汽车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限售。

特此公告。

限售股份

344,000,000

900

关于股份数量变化沿革的说明:

720,000

2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

一、股权分置方案概述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王振义

344,000,000

240,000

股份数量@(股)

1

720,000

1,785,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4、境内自然人持股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按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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