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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网约大巴平台被查!包括“创想巴士”、“样样巴士”和“找大巴”!

  近期,针对部分网约大巴平台企业依托互联网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重拳出击,集中力量,坚持高压执法和常态约谈并重、路面执法与溯源执法并举,严查网约大巴平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3月4日16时50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宝安区广深公路辅路对粤B****车进行检查,发现该客车上共有54名乘客,经过询问乘客,证实他们通过“创想巴士”公众号付费下单,准备从深圳搭乘该车前往广州。

  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向“创想巴士”微信平台运营者深圳市创想汽车租赁公司致函要求相关负责人前来配合调查。经查,该车由深圳市创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从深圳市**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租赁而来,深圳市创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3月22日14时58分左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南山区深南大道依法对粤B****5大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20名乘客,经询问乘客,他们是通过“样样巴士”微信公众号付费下单订票,准备乘坐该车前往中山市。

  经查,中山市样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中山市样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深圳**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专门从事微信平台下单的客运服务,中山市样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中山市样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4月5日10时55分左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南山区深南大道辅道深大地地铁口A3出口对陈某驾驶的粤AA****大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49名乘客,乘客明确表示他们是通过“找巴巴”微信公众号付费下单订票,准备乘坐该车前往广州市。

  经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湛江“找巴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驾驶员陈某签订合作协议,利用“找巴巴”微信平台下单揽客,陈某负责租赁车辆,共同从事客运经营。湛江“找巴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陈某的经营行为既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相关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步确认湛江“找巴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某共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湛江“找巴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和陈某分别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

  日常出行,市民朋友如何识别自己乘坐的大巴是否符合运营资质呢?下面执法君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方法:打开您的手机微信,关注“深圳交委”公众号微信号(szjwfb),打开聊天窗口,点击下方菜单栏“信息查询”,再点击“班车包车查询”进入到查询页面,输入车牌号码,点击“查询”,若界面显示对应车辆的颜色、业户名称、座位数、审验有效期、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厂牌等相关信息,则该车为正规营运车辆,若界面显示:“对不起,你查询的条件无数据,您乘坐的车辆存在可疑”,则为可疑车辆,不要犹豫,请立即下车更换合法车辆并拨打12328投诉。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 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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