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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的前车之鉴行车安全知识总结请耐心看完!

  但是,驾驶过程中由于道路、交通和环境条件的动态变化,驾驶人的注视点也在改变,随着驾驶速度的提高,注视点的改变变得更加频繁,眼跳更快。

  运动时,人眼的视野会逐渐缩窄。当时速为40km/h时,人眼的视野范围减半至100度;75km/h时速下,人眼的视野范围降低至65度;100km/h时速下,人眼的视野范围下降至仅有40度,处于非常窄的范围。也就是说,只有车辆正前方的视野是清晰的,两边都模糊掉了。

  特别是在高速路上当前方车辆速度慢下来了,后方车辆由于动视力在车辆高速行驶时较低,导致误判前方车辆速度,所以极其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在车辆高速行驶时,动视力的降低会使驾驶人的视认距离缩短,影响驾驶人的认知、操作和决策。因此,控制好车速并且集中注意力才是确保行车安全的最有效方法。

  但是,就是这种放松的意识导致对速度的感觉就变得迟钝了,注意力也下降了。因此,老司机特别容易在“阴沟里翻船”。

  主要原因就是掌握平衡感觉的内耳三半规管在高速下容易失控,使驾驶人产生错觉,从而做出对距离、速度错误的预判,导致事故发生。

  城市行车,相信大家最反感、痛恨的除了按喇叭之外就是夜间开远光灯了,现在都给开远关灯的车主起了个花名,叫“远光狗”来唾弃之。

  开远光灯是如何造成危害的呢,张老师从理论上给我们做了分析:如果迎面车辆和自己车辆都同时开车远光灯的话,那么路面上将会出现神奇的“蒸发现象”。

  也就是,两盏远光灯对射时,处于光重合区域的人或物瞬时不会被驾驶者观察到。从而导致驾驶者误判,造成交通事故。

  如果对向车开启了远光灯,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先快速用大灯闪烁提醒下对方车辆,并且逐渐减慢车速。切不可和对方赌气对照,这样对双方都没好处,还会伤及第三方,这是违法也是最不负责任的做法。

  如今,滥用远光灯现象已经被阿Sir重点盯防了(举双手赞同呀!),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别当“远光狗”。

  据了解,深圳对乱用远光灯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两看是让违法者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两考是指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用,并做出讲解;处罚是指对乱用远光灯的司机罚款300元,驾照扣1分的处罚。

  交通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当机动车遇到斑马线的时候,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斑马线上没有行人在通行。

  据统计,2016年全国因大货车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有5.04万起,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30.5%,事故造成死亡2.5万人,占汽车责任事故总量48.23%。

  其中大部分事故是因为大货车视野盲区引起的,由于大货车车身长,内轮差较大,当大货车拐弯时,无法觉察到盲区内的车辆和行人,因此容易发生刮擦。

  据了解,大货车前方两侧夹角约200度的区域为大货车司机的可视区域,但是大货车的正尾部以及两侧后视镜视线范围以外则是视野全盲区。特别是身材矮小的小学生,在大货车司机的视野盲区极其危险。

  驾车遇到大货车特别是在拐弯路面上,应当时刻留心大货车的行驶路线,减速远离之,而不是和大货车并行通过弯道。另外,超车时应当选择视野较好的直道。

  在等红绿灯时,特别是下坡路面,别只顾着低头看手机,应当多观察车内后视镜,查看后方是否有大货车疾驰而来。如果发现货车速度过快,仍未有减速迹象得时刻准备开车逃离大货车的前进方向。

  如今车辆的驾驶辅助系统非常丰富,选购车辆时可多关注这几项系统,例如:疲劳预警系统、车道偏离预警系统、盲点监测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前方碰撞预警系统、倒车辅助或360度全景影像系统、超速提醒或限速功能、自动远光灯。

  虽然电子系统并不能完全依赖,但是在大意时刻还是可以抵用,关键是选择可靠程度高,识别速度快的系统。

  安全驾驶日日提,但是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却日日有。即便是“老司机”了也有麻痹大意的时候,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需要掌握安全防范的技能,少跟着喊口号,多学习多积累,多收藏些教你技巧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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