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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全文

  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四项考试。驾考新规全文,小编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令第123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令第124号)于2012年9月12日发布施行。

  值得强调的是:1、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而取得驾驶证的,执行新规。对已取得驾驶证、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2、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123号令实施后处理的,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新的记分标准记分。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除5个规定项目外,江苏统一增加模拟通过多相位信号灯控制路口和收费道口2个项目。鉴于新增考试项目考场建设周期,这两个考试项目可延至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科目一理论考试通过之后,预约科目二考试。倒车入库和电子路考不再分开考试,而是合在一起,统一进行五项考试。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实际道路驾培结束才能预约科目二

  实行科目二、三不分段考试。报考科目二时,必须完成实际道路驾驶培训,符合报考科目三条件,并经驾培机构结业考试合格,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即可约考科目三。

  无论是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还是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中途都不允许停车,否则就是不合格。“这个难度很大。”一位驾校的教练说,没有之前的标杆可以参考,只凭地上画的白实线,就要一次性把车停到位,确实有不小的难度。

  科目二和科目三每项预约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科目二和科目三各预约超过五次,那么以前的成绩就要作废,从理论开始,重新考试。”考核科负责人解释说,连续考5次都没有通过,说明这个人的基本功是很不扎实的,必须要从头学,这是对他负责。

  科目三目前包括的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调头、夜间行驶)保持不变。

  2.对大中型客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3.小型汽车考试中,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要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4.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进行第二部分的理论考,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三阶段考试(科目三)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进行考试。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200元罚款。

  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新规取消了桩考,实行倒车入库,并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合并为一次考试,满分100分,大中型客货车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小型车辆等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倒车入库的考试场地撤掉标杆,改在地面上划线,倒车入库需要一次性完成,中途停车的话,就直接不合格。此外,在新规的倒车入库中,如果学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也被判定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没有变化,大中型客货车合格分数线分,小型车辆等其他车型合格分数线分。在科目三考试中,大中型客货车合格的分数线没变,但小型车辆等其他车辆的合格分数线分。需要提醒的是,在旧规80分合格分数线分的情形,但在新规中取消了所有一次性扣20分的情形。

  4、在旧规中,倒桩考试有扣分但通过了(比如,满分100分,80分及格,考了90分),如果在电子路考中不及格,需要重新从倒桩开始考。在新规中,是否有类似的情形

  没有。上一个项目考试合格了,不管有没有扣分,如果下一个考试项目不合格,只补考不合格的项目。5、在旧规中,先练习科目二,然后参加科目二考试,再练习科目三,然后参加科目三考试。在新规中,考试流程有没有变化

  新规的考试流程有变化。第一,理论考试通过后,学员必须练习完科目二项目和科目三项目后,才能参加科目二考试,通过后参加科目三考试。这样一来,避免驾校培训和学员练习时进行应试模式。第二,按照旧规,通过科目三考试(大路考)后,就可以领取驾照了,但按照新规,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部分:大路考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在通过大路考后,需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过后才能领取驾照。

  按照新规定,准考技能证明有效期(驾照考试有效期)从原来的两年延长至三年,开始时间从通过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当日计算。但对具体某个考试项目,没有有效期的要求,只要在三年内通过所有的考试项目,就可以领取驾照。

  有限制。在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考试中,每个学员最多可预约5次,如果预约了5次仍然没有通过考试,之前通过的考试项目成绩作废,需要从科目一考试(理论考试)重新开始考。比如,某学员预约了5次科目三考试,都没有通过考试,就需要从科目一开始考,类似大家所说的“大循环”。不过,每一次预约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当天可申请补考一次;如果补考仍不合格,需要再预约考试。

  8、有报道说,目前已经通过桩考的学员,必须在明年4月1日前完成科目二的电子路考试,否则桩考成绩作废。南京是这样的吗

  南京不是这样的,南京根本不存在4月1日这个时间点。在元旦之前,所有通过的考试项目的成绩都有效,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考试项目均按照新规执行。外地之所以有4月1日这个时间点,是因为全国的情况不一样,不过,南京在很早之前就启动了相应的工作,包括场地改造、流程调整等,目前都已调试完毕,不需要等到4月1日。

  可以。在过渡期内,桩考合格的,可直接预约科目二电子路考试,考试内容为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桩考未合格的,可选择单独考桩考,也可选择桩考和电子路“四项”一起考,还可以选择倒车入库和电子路“四项”一起考。

  现在广州的驾照考试是科目一的理论考试,然后科目二是斜坡起步,侧方停车,直角转弯,倒车入库,曲线行驶,这五个项目,科目三就是路面考试,科目四是理论考试。希望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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