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汽车知识  汽车配件

绍市发改能通〔2020〕46号 绍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海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年产

  你局《关于要求对浙江海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器壳体、10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壳体生产线新建项目节能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嵊发改能源〔202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相关审查意见如下:

  浙江海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拟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东大道288号新征用地面积84994m2,新建厂房、办公楼、宿舍、食堂等,总建筑面积 97756.74m2,项目总投资为6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2950万元(含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为2050万元。项目主要采用铝压铸、机加工等工艺技术,购置熔化炉、压铸机、抛丸机、加工中心、清洗线-1250/10变压器和1台SCB15-315/10变压器等辅助设备42台(套)及宿舍楼配套空调100台,形成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器壳体、10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壳体的生产能力。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的鼓励类的第十六类“汽车”中的“6.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效车用内燃机研发能力建设”。

  项目年消耗电力2775.59万kWh,天然气319.78万Nm3,年综合能耗11904.54tce(当量值7294.29tce)。项目达产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474tce/万元(2015年可比价),低于绍兴市“十三五”末工业增加值能耗预测值。

  (一)项目采用集中连续式熔化炉,铝锭加入连续式熔化炉后直接完成铝锭配制、熔化、保温等程序,可直接根据压铸需求定量实施取液。通过铝液集中处理使用、减少了铝液的多次周转与重复升温,从而减少了铝液和热能的损耗。

  (二)熔化炉采用行全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精度高,包括:温度控制、压力控制、吹扫控制、点火控制、主烧嘴切换控制和传动机械控制等。是熔化炉能够精确地正常运行,从而提高铝合金熔化炉的运行效率。

  (四)供电设备均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型机电设备,减少能源消耗。电气线路采用静电容器补偿无功负荷,配电室内安装低压电容器补偿屏,减少无功功率损耗。采用集中和就地相结合的功率因数补偿方式,降低无功损失,节约电能损耗。电机采用YE3系列高效电动机,使电动机的损耗比基本系列下降20%以上,效率提高3%左右。

  (五)本项目电动机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2月发布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中推荐的YE3、YZTE3系列超高效三相异步电动机,要求其能效水平不低于《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20)中确定的2级能效水平。

  (六)本项目供电拟选用SCB15型节能变压器,其技术参数符合《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0052-2020)中电工钢带的2级能效。

  (七)本项目配套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可发电435万kWh,年节约综合能耗1252.8tce。

  (八)本项目使用的日立螺杆式空压机,优于《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19)规定的1级能效值,符合节能评价值要求。

  (一)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应根据《浙江海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器壳体、1000万套汽车转向系统壳体生产线新建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报批稿)和本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予以贯彻落实。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

  (一)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10%以上,或自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申请节能审查。

  (二)建设单位应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电子版报送我委。

  (三)该项目设计、建设及投入使用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由你局负责监督检查,以确保各种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