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汽车品牌

河南“砍23名小学生”男子二审改判死缓2015年11月14日

信阳中院审理查明:受“世界论”的影响,闵拥军于2012年12月13日23时许离家外出游走。次日7时许,闵拥军行至光山县文殊乡陈棚小学大门斜对面一户人家要求烤火,这户主人向家英称屋内没有柴禾,他十分恼怒,拿起家里的菜刀朝向家英连砍两刀。然后他持菜刀冲入陈棚小学,见学生就砍。闵拥军共砍杀24人,导致向家英和7名学生重伤,11名学生轻伤。

法院认定,闵拥军犯罪手段特别,主观恶性极大,极其严重,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罪,判处死刑,终身。

微博截图

@豫法阳光:【省高院对闵拥军故意案二审宣判判处死缓并减刑】今日,河南省高级对上诉人闵拥军故意一案二审宣判,以故意罪改判上诉人闵拥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并减

2013年12月13日,信阳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认为闵拥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罪。闵拥军虽经鉴定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其共砍杀24人,尤其是对多名小学生实施砍杀行为,使孩子身心受到严重,给20多个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引起在校学生恐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豫法阳光:【省高院对闵拥军故意案二审宣判判处死缓并减刑】今日,河南省高级对上诉人闵拥军故意一案二审宣判,以故意罪改判上诉人闵拥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并减刑。

2013年6月27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罪、以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信阳市中级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13日,被告人闵拥军(右三)在信阳市光山县所内签收。当日,致8人重伤、11人轻伤的“河南光山校园案”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一审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罪,判处死刑,终身。发

被告人闵拥军(左一)在信阳市光山县所内。

2012年12月14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男子闵拥军持刀在当地一小学砍伤23名学生和1名群众后,被赶来的学校教师、村民和等。12月16日,闵拥军因涉嫌以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

早前报道:“河南光山校园案”被告人闵拥军一审被判死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