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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股票代码庞大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

8 王海兵 男 中国 中国 无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庞大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庞大汽贸集团

公司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庞大集团、上市公司 指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

14 芳 副总经理 无 女 中国 中国 无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独

(本页无正文,未《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市场买卖该上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关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及其他

3

份数量及占上

4 齐靠民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6

截至本报告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9 别冶 职工监事 无 女 中国 中国 无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0 李会忠 职工监事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务人旗下资产 变动数量:46,000,000

限公司合规总监

部长

通讯地址:市海淀区西三环北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件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7%)

继承 □ 赠与 □

查看公告原文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总经理

量及变动比例

号 职情况 情况 住地 地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住所: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理计划披露前 持股数量:369,259,256

姓名 性别 国籍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行 通股(A 股)的行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大学财务部

有限公司董

股票简称 庞大集团 股票代码 601258

司董事、重

元 指 人民币元

2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中国人民大学财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5.70%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ii

重庆涪陵榨菜集

7 张贵龙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营业执照注册号 870054Y

新华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交易的方式减持庞大集团 46,000,000

其他 □

第一节 释义 ............................................................. 1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5

iii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新华基金

减持庞大集团的股票。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经营期限 2004年12月09日至永久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统,减持庞大集团 46,000,000 股,占庞大集团现有总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的股份数

立思辰科技股份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东 人

月是否在二级

汽车股份有限公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1 陈重 董事长 份有限公司 男 中国 中国 无

恒泰证券股份有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增持庞大集团股份的计划。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

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

限公司副总裁

和部门规章的有关编写。

恒泰证券股份有

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09日

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通讯地址 市海淀区西三环北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目录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13 晏益民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注册资本 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人在此前 6 个

信息披露义务

人旗下资产管 股票种类:普通股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1 沈健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本报告书 指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监事会主 恒泰证券股份有

事、重庆啤酒股

股票代码:60125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来 12 个月内继

股,占庞大集团现有总股本的 0.71%。

董事、重庆长安

12 徐端骞 副总经理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字盖章页)

6 胡波 董事 政金融学院副教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上市公司名称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省市

7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股份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代表人(签字):

第一节释义

本次权益变动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税务登记证号码 870054Y

主要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62%)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369,259,256 5.70 323,259,256 4.99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序 在公司任 在其他公司兼职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人在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署日,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庞大集团证券部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4

信息披露义务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江北区聚贤岩广

传真

附表

立董事

2016 年 1 月 1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交易系

369,259,256 股股份,占庞大集团总股本的 5.70%。

管理计划拥有 变动比例:0.71%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普通股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2 张友 董事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第三节持股目的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 陈重

份数量变化 (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增加) 人

323,259,256 股股份,占庞大集团总股本的 4.99%。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市公司已发行

15 齐岩 督察长 无 男 中国 中国 无

第七节备查文件

公楼第 19 层

续增持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31%)

3 于芳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1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本的 0.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

日期:2016 年 1 月 15 日

人是否拟于未

市东清律师

市公司股票

庆申动力机械

截至本报告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

席 限公司财务总监

5

5 宋敏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上市公司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4

注册地址 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事务所合伙人

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庞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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