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证券市场投资的议案》,公司用于证券市场投资的总资金规模不超过15亿元,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投资方式、投资项目、设立投资平台公司等事项。本次拟投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子公司康瑞盈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盈实)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度惠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被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为智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已经董事长审批通过,已于2017年6月27日签署投资协议并予执行。

  被投资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康瑞盈实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管理模式:由项目执行团队筛选调查潜在投资项目,通过立项、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交易方案谈判等工作流程后,提交普通合伙人投资决策机构进行内部审核,投资决策机构同意投资方案后,由项目执行团队负责安排签署并履行投资交易文件。

  团队介绍:智度投资团队背景多元,曾任职于券商、投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知名机构,均长期从事A股上市公司并购和IPO业务,熟悉相关运作流程和规则。

  利益关系说明:本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普通合伙人出资900万元人民币,康瑞盈实出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其他投资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出资进度:预计2个月内康瑞盈实进行首期50%的出资,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出资。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于合伙企业,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并承担相关义务。

  各投资人主要:分享财产收益、分配剩余财产,按合同约定监督普通合伙人履行投资管理义务的情况,按约定获得基金的运作信息资料。

  各投资人主要义务:履行出资义务及的费用,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向普通合伙人告知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不得违反合同的合伙企业的投资行为等。

  管理费:投资期普通合伙人收取管理费的标准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除非普通合伙人另行给予优惠;退出期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后的2%/年。

  收益分配方式:投资收益的80%按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退出机制:由普通合伙人审查决定,以IPO上市退出为主,并购、股份转让、大股东回购等退出方式为辅。

  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投资领域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无确定的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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